我国艾滋感染者首获就业歧视赔偿4.5万元

2013年01月25日05:5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 李秋萌) 艾滋感染者小齐(化名)参加招聘考试,笔试面试第一名,却因体检中被查出为艾滋感染者而被告知不予录用。小齐起诉后,在江西省进贤县法院的调解下签订了4.5万的调解书。昨天记者获悉,小齐已拿到赔偿款。

  据了解,小齐拿到的赔偿款包括报名费、交通费等各项。

  从事艾滋法律工作14年的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资深公益律师刘巍表示,小齐的案子是迄今我国艾滋就业歧视诉讼案中第一例艾滋感染者获赔的案件。

(原标题:艾滋感染者首获赔偿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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